实践探索风生水起,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等也紧跟其上: 2020年全国两会,最高检工作报告提出“积极、稳妥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生物安全、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扶贫、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获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通过;10月,最高检印发《关于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12月底,两高对《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修订,在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中增加了“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领域。截至2020年底,全国有24个省级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支持或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专项决定,其中20个明确了重点探索的新领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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